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材料和對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進行了審查?,F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七批)、汽車生產企業名稱變更名單、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七批)
2.汽車生產企業名稱變更名單
3.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