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式樣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煙葉稅納稅人應按照稅法規定和申報表中的要求按時如實填報,并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繳納稅款。
本通知所印發的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包括附表)為全國統一式樣,各地不得調整修改。各地根據本地情況,確需增加申報項目的,可以增加附表。
附件:煙葉稅納稅申報表
受理人(簽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稅務機關(章):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納稅人留存,一份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一份征收部門留存,做為稅收會計賃證。
《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制定。
二、本表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在辦理煙葉稅納稅申報時報送。
三、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間起30日內申報納稅。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四、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不得填寫簡稱;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申報的煙葉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期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納稅人填制本申報表的具體日期。
五、表內主要欄次填寫說明:
1.煙葉收購金額=煙葉收購價款×1.1。
2.煙葉購買金額為納稅人購買的查處罰沒煙葉的金額。
六、本表為A4豎式。
《煙葉收購情況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作為《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補充資料,其反映的有關數據應與《煙葉稅納稅申報表》有關數據口徑一致。
二、本表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報送。
三、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不得填寫簡稱;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申報的煙葉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期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納稅人填制本表的具體日期。
四、本表第二列“等級”;按當地煙葉收購實際情況確定的等級填寫。
五、本表第四列“收購數量”;按實際收購的煙葉或者購買的罰沒煙葉的數量填寫。
六、本表第五列“收購價款”;按實際收購的煙葉或者購買的罰沒煙葉的金額填寫。
七、本表為A4豎式。